离婚官司里有个挺玄乎、也挺常见的事儿,就是原告明明没去法院开庭,要么明明没正当理由,硬是兴冲冲地带着证据冲到法庭上,结局法官让你当着面对质“不应诉”。
这时候别慌,也别急着反驳,咱们得理清几个事儿。 有些被告心里还想着:“我这是救场吧?法官是不是看我不顺眼?”这大错特错。在法律上,原告主动起诉,被告不去开庭就归于缺席审理。但这事儿得看情况。你要是真是为了孩子、为了家里生计实在去不了,要么家里真有突发事,那就得找法院申请缓期,要么挂电话跟法官解释,说“我想来,但家里有急,务必请假,没别的意思”。你要是硬着头皮儿说“我没去”,法官听了大约率直接判你败诉,就连把你列入失信名单,赶明儿孩子上户口、买房贷款都过不去。 还有一种情况,原告认定被告耍赖,要么被告在庭上表现忒差,原告想以此为由把被告告得穿底。
这时候要是被告确实不去,原告那就要小心点。出于要是你确实不去,法院就会默认你是认可之前的判决,要么认定你默认了某些事实。
这时候你再去硬碰硬说“我不去是出于你判决不公”,法官可能更认定你心虚,就连认定你是在打忒极。
这时候最好的策略实际上不是硬刚,而是让法官通过“不答辩”来侧面印证你的立场。 咱们得换个角度想。原告起诉“不应诉”,一般不是为了让你直接输掉官司,而是想利用你的缺席,让法官认定你态度消极、就连可能是在拖延工夫。一旦你缺席,法官在判决书里写“缺席审理”的时候,实际上就是在给你贴标签。
要是你连庭审都进不去,法官凭啥当场给你定罪?要是你明天来跟法官打官司,法官如何判断你今天是不想打架,还是确实没资格来? 故此,最稳妥的操作就是:哪怕你确实不想来,也要表现出“我挺看重,但我有正当理由”的态度。
比方说,你能够说:“法官,我这次确实没去开庭,但我家中突然有人突发急病,要么家里遇到重大变故,我实在无法应对庭审,请求法官给我点工夫,要么让我用视频方式把意见提交上去。”只要你这一开场白说得体,法官一般就会承认你的困境,就连可能出于你的“硬气”而略微对你手下留情。 不过,有些被告可能会想:“反正法官不会判我输,我还能如何折腾?”这想法忒天真了。一旦你缺席,你就把“被告”这个身份彻底坐实了。法官会把你当作一个拉倒权利的人来处理,而你之后想翻案,想要补签承诺书、想要当庭道歉,都已经晚了。
这时候你再去跟法官说“我不应当这样做”,法官大约率只会说:“既然你如此想装傻,那就直接去法院起诉吧。” 这实际上是个挺讽刺的闭环。你本来是想逼被告少说点错话,结局你反而把自己逼成了被告。在这种局面下,除了钱,你简直没啥筹码了。
故此,要是你发现法院判你输了,千万别急着去闹。先去咨询律师,看看能不能申请复议,看看能不能换法官。
有时候换个法官,换个庭长,态度不一样,判定的尺度也会不一样。别指望这一次能让你翻盘,多几次折腾,往往是最终的结局。 举例来说,在某市的一个判例里,原告 A 起诉离婚,被告 B 没去开庭。原告 A 起诉 B“不应诉”,法官 M 当庭判 B 败诉。
后来 B 认定委屈,没去法院,转而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,理由是法官判错,是法官没判对。结局省高院法官 N 看了案卷,发现 B 根本没到庭,判 B 败诉的逻辑也是成立的。但这事儿就到此为止了。B 要是再去法院闹,法官可能会说:“既然你都不来了,就别再闹了。”这时候你就算再复读机式地喊冤,法官也不禁受其扰。 故此,面对离婚起诉“不应诉”,核心在于心态。别把自己当原告,也别把自己当被告,得把自己当成一个正在经历冲突的家庭成员。
要是你确实去不了,就坦诚地说;要是你确实去不了,就诚恳地说;要是你认定法官判你输了,也别急着去翻,先去问问律师,看看能不能换个说法。别把“不应诉”当成一种武器,把它当成一种结局,然后去适应这种结局,再寻找新的出路。
毕竟,在这个法庭上,有些规则是写在纸面上的,有些规则是写在人心里的。
要是你确实不想去,就去法院说明情况;要是你确实不想输,那就别去法院,你自己想办法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