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阵子有个哥们儿,跟我聊他离婚那会儿的事儿,对方挺泄气,说前夫那老脸皮,当初那笔抚养费白给两三年了,目前孩子还在读初中,居然连个零头都不给,还拿“孩子还小”当挡箭牌。
这事听着让人心烦气闷,毕竟养儿防老、抚育子女本是天经地义的事,可现实中总有那么一些奇葩,为了占点便宜,把本该归于自己的权利当儿戏。 这事儿最让人气急的是那种“不知死活”的嘴脸。有的法官看着人来人往,根本看不到,就连在那儿抽烟、喝茶、打游戏,确实就不知道孩子缺钱没,孩子饿着肚子上学是啥光景。我见过不少案例,前夫拿着“孩子才几岁”当借口,把本该一年两千的抚养费全吞了,最终孩子上初中,生活费都得靠打工人自己掏,前夫倒好,去银行取钱,那架势真像从兜里掏钱,不知道的还当作他是亲戚,关键时刻还摆出一副“我是为了孩子好”的假惺惺模样,连一句“为啥要给你钱”都懒得开口。
这种态度,放在那会儿我还认定有点“幽默”,目前一看,真是又俗气又无赖,简直是把亲情给弄丢了。 自然,无奈归无奈,咱也得讲究个“对事不对人”,毕竟孩子的事儿,哪位都得负责任。
要是孩子确实缺钱,特别是到了中后期,前夫那种“只给零头”的抠搜劲儿,光靠他自己那点家底可能真撑不起那个阶段。
这时候,法律是咱最终的避风港,也是手里的硬刀子。别看离婚后,抚养费协议不能随意改,也不能随意赖账,但那不代表前夫就高枕无忧,也不是说“不给钱就是天经地义”。 咱得知道,抚养费务必按月支付,并且数额得看着孩子的开销来定。
要是孩子每月几百元,前夫突然说“都怪孩子抵抗力差,要多给点”,那你得问自己:是不是真给多了?
是不是真没给?别把“孩子生病”当借口,也别把“孩子上学”当借口,真要是缺钱了,就得掏腰包,光想着别人家孩子有,自己家没,那日子过得多惨啊。
要是前夫真是为了孩子好,愿意多给点,那是情分;要是真是一分钱都不给,就连还要扣掉他给孩子交的那些“营养费”,那这孩子赶明儿上学、看病、就连有一天需求找工作,前夫都得背黑锅,到时候还得让他多担待。 实际上,花样挺多,除了直接起诉,还能够找妇联、找社区、找街道,就连打 12348 热线,投诉他“拒不履行抚养义务”。
不过,光投诉可能还不够硬,还得真能查到他的收入、他的财产。
故此,最稳妥的办法还是直接去法院,把那份协议拿出来,把孩子的实际情况、孩子的需求都列清楚,态度要坚决,要让他知道,这钱是他该给的,不是他能随意拿捏的。 有时候,面对这种“老脸皮”,心态也得调整一下。别总想着他们会来求你,别总想着那是“情分”。法律面前,权利义务对等,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,孩子的事儿更是如此。
要是他真没钱,那就让他去判;要是他真有钱,那就让他给,别拿“孩子还小”当挡箭牌。
毕竟,哪位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,也不是漫天要价的资本。 最终还得提醒一句,别看协议不能变,但你能够拿着这个协议去法院要抚养费,法院会依据协议来判,就连能够根据情况调整。
故此,千万别出于一次没给,就认定自己“有理”,也别出于对方态度不好,就认定“这钱真他妈难要”。
记住,是为了孩子好,为了孩子赶明儿能过好日子,才得如此干。 说到这儿,我也得补充个真案例,让大家更明白这事儿有多让人寒心。有个男生,离婚前协议里写着每月给 1500,结局前夫居然只给了 1200,还说是“怕孩子花忒多”。
后来孩子上了初中,生活费确实让他掏空了卡。人家前夫说:“孩子才 10 岁,钱我不用给。”搞得我那个老师都愣住,我说:“这就叫‘爱孙子不如钱’?”后来说“钱是我不该拿的”,他说“是啊,这是给孩子的,但我没义务给你”。
这话听着挺像情话,可骨子里透着股狠劲。
这说明啥?说明有些人确实没把“父亲这个角色”当回事,把“抚养费”踩在了脚底下,只想着占便宜。 故此,面对这种情况,咱别被他的“哈哈”给带跑偏了。别看他可能笑着讲话,但他心里是冷的。
这时候,就得把那些“哈哈”收起来,把“给我”两个字喊出来。
要是法院判下来他还不给,那就直接打官司,把判决书拿出来的时候,让他看着,看着感激涕零,看着不得不给。
毕竟,法律不是为了让人变得软弱,而是为了让欠债的人,不得不还债。 最终,还得提个醒,要是前夫确实是真没钱,那咱也别忒苛求,毕竟他可能也是被逼无奈。但他绝对不能腾挪一分钱。
要是他真有钱,那就让他给,别拿“孩子还小”当借口。出于,有些叔叔阿姨,心里装的就是这个理。 总的来说,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难题,核心就是“钱”和“责”。没钱就催,有钱就给,别拖,别赖,也别用那种“哈哈”把责任推给法律。法律是刚性约束,不是人情交易。为了孩子赶明儿能挺直腰杆、过得有尊严,咱们就得把这份责任扛在肩上,哪怕对方嘴硬,眼神里也要亮堂堂的。
毕竟,哪位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,也不是漫天要价的资本。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;为了孩子好,咱们就得硬气,哪怕那句“给我”说的再难听,那也是咱对那个孩子的交代,对那个父亲的交代。